2011年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10号)及《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2、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数,为确保生源质量,实行差额复试。
二、电气工程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高仕斌
成员:王兴龙、陈维荣、张昆仑、何正友、何晓琼、陈小川、肖建、金炜东、
李春茂
秘书:徐 雁
三、复试专家小组
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各专家小组设组长1名(因部分教师有课,现在无法确定,最终以复试分组公告为准)。
四、复试具体事宜
复试形式:
面试(外语口语听力 专业综合面试)。
复试时间:
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
面试地址请于报到日或面试前在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电气馆(3号馆)二楼大厅查询。
报到时间:2011年5月13日下午3:00——5:00
报到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电气馆3239
五、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40% 复试成绩(百分制)*60%
2、复试总成绩(100分)=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30%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00分)*70%
4、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5、各复试小组复试成绩由学院统一进行组间标准化后计入录取总成绩。
六、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 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按照《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一(试行)》,择优评选。
八、 复试其他事宜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考生英语能力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中的英语主考官全权负责;
2、复试的每项成绩在“成绩计算”中已经明确,复试成绩是按百分制进行。
九、其它
以上复试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