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院】关于提交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的提交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清单见附件1)按时提交相关报告材料,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填报说明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本人签字后的结题/成果报告纸质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结题/成果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的填写
《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中包含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资金决算表》)相关内容的填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资金决算表》中经费决算数据,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准进行统计,请务必按此时间要求准确填报。
3、《资金决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和成本补偿式决算表。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三、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结题/成果报告》在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周五)下午16:00。请项目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的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经本人亲笔签名后,提交到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19年2月22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报告全部统一汇总后,交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成瑶、马霖
联系电话:028-66367275
电子信箱:kjczdb@swjtu.cn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房间
附件1:2018年度结题项目清单(详见科研管理系统)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