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院】关于2018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四川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原则上只能提名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1完成人,可3人共同提名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共同提名时需明确一名主提名人,主提名人须为在川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和人选。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主提名人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二、提名四川省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符合《关于做好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3)中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书的具体填写说明请参考《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附件4)。
三、拟申报奖励的老师请务必于2018年4月10日前在科研院成果管理科登记备案。并登陆四川省科技厅网站()凯发k8官方旗舰厅首页“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注册用户名。
四、提名四川省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等信息必须与申报奖励的内容相一致),相关登记要求请详见成果档案馆网站成果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提名省奖的项目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工作。
五、拟报奖老师请于2018年5月1日前将提名书初稿送科研院成果管理科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请务必于5月24日前完成提名书网上填报。
六、根据“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通知”要求,提名项目须在所有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公示,未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科研院将于5月18日-24日对我校主持申报的省奖项目和我校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请我校主持和参与的申报项目于5月18日前提供拟报奖项目的公示内容。公示结束后,科研院将出具公示证明。
七、请报奖老师于5月29日前将上报纸质材料到科研院成果管理科,具体要求是: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6份(含1份原件)。
联系人:王青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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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
2018年4月3日